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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心簡介

桃園市(以下簡稱本市)移入人口眾多,城鄉差距明顯,嚴重適應困難學生與日俱增,各種家庭問題複雜度提。有鑑於此,桃園市政府仍配合教育部政策,依據國民教育法第 十條設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,並於100年8月1日成立「桃園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」,自103年12月25日升格為直轄市後,改名為「桃園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」, 協助本市各高中職及國中小推動學學校三級輔導工作,以建構友善、安全之校園環境。